无卷数。清乔大凯撰。乔大凯字颐庵,济宁州(今属山东)人。乾隆十八年(1753)举人。此书每彖爻之下都先列《本义》、程《传》,次列诸儒旧说,而以己意加以折衷。其所采掇,不出习见之书。间有自出新义的,如说
十二卷。清胡道问撰。道问字近思,江西会昌人,乾隆间诸生。作者认为易篇第不合,所以名此书为“原篇”。胡氏认为古本易共十二篇,即:伏羲卦象为一篇,每卦下附以孔子之大象,认为大象专以解伏羲之易;文王之彖辞上
十卷。清梁永康修,赵锡书纂。梁永康字寿庵,山西灵石人,举人出身,道光七年(1827)任冠县知县。赵锡书,邑人,举人出身。邑志创修于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知县姚本,再修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邑令
十卷。清周植撰。生卒年不详。植字商侯,号湘园,广东遂溪(今海南省雷州半岛北部)人。嘉庆丁丑(1817年)进士,出知江西吉水,权新淦兴国等掾,政绩显著。后来,因为违背大吏旨意,辞官回家,筑室命名为“怀堂
十六卷。清王懋竑(1668-1741)撰。王懋竑生平事迹见《朱子年谱》条。此书主要内容为考订经史,又名《白田草堂续集》。卷一至卷四考订群经,有卷一《周易》,卷二《尚书》,卷三《礼记》、卷四《礼记》、《
一卷。汉马融撰,清马国翰辑佚。郑玄师事马融,汉人家法,称述师说不嫌蹈袭,故郑玄《周礼注》不复别白马氏之说。但是郑玄于马氏之说有取者,有不取者。取者,如马注“立其两”:“立卿两人”;“以媺诏王”:“告王
见《尚书直指》。
十三卷首一卷。清王植修,冯国祥纂。王植,字槐三,直隶深泽(今河北深泽县)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雍正四年(1726)任广东和平县知县。曾上条陈三事,即藏富于民、联保甲、毁淫祠以兴学等。其为官非
四卷。明钟岳秀撰。钟岳秀,字泰华,自称江右(今江西省)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其著作有《文苑四先生集》。是书采自唐代韩愈《毛颖传》以下,凡为笔、墨、纸、砚所作之文,分体裁进行编辑,其作者事迹则随文附见
四卷。清杨潮观(1710-1988)撰。杨潮观,字宏度,号笠湖,金匮(今江苏省无锡市)人。乾隆元年(1736)举人。先后任山西、四川等地县令。他为官关心民生疾苦,政声卓著,颇有清名。奉调泸州县令时已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