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文尚书
三十一卷。清牟庭撰。牟庭原名牟廷相,字陌人,号默人,栖霞(今山东栖霞县)人,乾隆乙卯科优贡生,曾任观城县训导。牟庭的这部《同文尚书》,以今、古、真、伪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释疑辨惑,正伪补阙,并利用自己深厚的文字训诂和音韵知识,对《尚书》中的异文歧义,进行仔细的研究。此外,本书还网罗旧说,参证史实,博采众家之长,颇有精辟独到之处。本书在清代未刊行,其抄本现藏山东图书馆。1981年齐鲁书社有影印本,列入《山左名贤遗书》。
三十一卷。清牟庭撰。牟庭原名牟廷相,字陌人,号默人,栖霞(今山东栖霞县)人,乾隆乙卯科优贡生,曾任观城县训导。牟庭的这部《同文尚书》,以今、古、真、伪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释疑辨惑,正伪补阙,并利用自己深厚的文字训诂和音韵知识,对《尚书》中的异文歧义,进行仔细的研究。此外,本书还网罗旧说,参证史实,博采众家之长,颇有精辟独到之处。本书在清代未刊行,其抄本现藏山东图书馆。1981年齐鲁书社有影印本,列入《山左名贤遗书》。
一卷。宋赵公豫(1135-1212)撰。赵公豫字仲谦,常熟(今江苏常熟市)人。绍兴中进士。历知仁和、余姚、高邮军、真州、常州,官至宝漠阁待制。公豫为人沉厚清苦,为官清正廉洁。常言“吾求为良吏,不求为健
四卷,补四卷。明卜大有(生卒年不详)编。大有字益泉,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嘉靖丁未(1547)进士,官无锡县令,后官至寻甸知府。执法不挠,以刚直著称。《经学要义》一书见于《明史·艺文志》、黄虞稷《千顷
二卷。明董其昌生平见《红绶轩帖》书。此帖为明柏乡(今属河南省)吕兆熊官任凤阳巡抚时,由于其祖父、父亲及妻室等三代受到朝廷诰封,而请求董其昌作此书。该书计有诗文十六首,共二卷,且有董氏自题成书原因。与董
二卷。清代李塨(1657-1733)撰。全书摘录四书五经中的“为学”之道,以申明作者关于“古圣学规,固不可不亟明于世矣”的观点。其中第一卷摘录了《论语》中关于学规的内容三十九条、《中庸》中关于学规的内
十卷。清查慎行(1651-1727)撰。查慎行字初白,号悔余,浙江海宁县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曾受业于黄宗羲,长于诗赋。此书名曰“集解”,实则发挥己见,大旨主义理,亦不完全排除
十二卷。清吕谦恒(1653-1728)撰。谦恒,字天益,又字涧樵。新安(今河南新安)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官至光禄寺卿。谦恒曾读书于青要山数十年,因以山名集。其诗作极力摹仿宋诗,疏爽有余,
无卷数。清末黄福辑。黄福,沔阳人,其它不详。据此书自序“程传只解上下经不及十翼。而系辞传以下注,惟朱子本义为简括,兹本朱子,间亦参取他家,附以鄙见,汇为一编”,作者力图恢复孔子易说之真貌。认为系辞各有
十二卷。清胡文英撰。胡文英字绳崖,江苏武进人。据自序分析,是书完成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左右。胡氏认为《尔雅》之“数十字而训一义者”,是方言造成的,《方言》一书为“合九州之音以成一家言”的著作,而
十六卷。明蔡士顺编。蔡士顺字号、生卒年均不详。江苏苏州人。由国子监生官福建按察司照磨。此录成于崇祯十年(1637)。所辑皆东林诸人诗文。以科目先后为序,始万历二年(1574),终崇祯四年(1631)。
不分卷。清杨国祯(详见《易经音训》)撰。杨国桢鉴于群经烦多,初学者已难以遍读,再加上各家注疏,更使学者望洋兴叹,于是对各经略加音训,作为初学者课读之本。此书是他所作《十一经音训》中的一种。分为上下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