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仁端录》。
二卷。清姚鼐(详见《九经说》)撰。《老子》一书,传世已久,难断真伪,诸家著注本虽多,但却各执一端。姚鼐认为河上公注释的《老子》所分章数,甚是不妥。因而根据自己主观所想而作《老子章义》。此书篇章字数不定
十卷。民国刘建封修,吴亚元纂。刘建封,宣统元年(1909)任安图县知县。安图县,位于吉林延边朝鲜自治州西南部,松花江上游。刘建封莅任后,亲自查看了安图县山川、道路、土物、风俗及社会情况。适奉宪令,编修
一卷,附录一卷。清梅志暹编辑,俞大彰重编。梅志暹,重阳庵羽士。此编无目录,内容为:序、庵图、梅像、俞像。集:首采临安杭州各志、庵记、亭记、天医宫记、八咏诗序与事迹,引列诗十三家。附刻目次为:贞自斋赋、
一卷。此书原为写本,卷端已断烂,书题及撰人姓名皆不可见。末题“《丧服小记子本疏义》弟(第)五十九。”为日本田中光显旧藏,后捐存早稻田大学。罗振玉据此本影印,后有“丙辰九月《跋》”。其书每见“灼案”字样
六卷。明刘三吾(生卒年不详)等奉敕撰。三吾名如孙,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广省茶陵(今属湖南省)人。元末明初经学家、文学家。仕元为广西儒学副提举。入明,官至翰林学士。三吾博闻强记,学识过人,每承皇帝垂问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先生年谱》③)撰。张氏原撰有《会稽莫公事略》,刊于道光年间。此书就刊本重订而成,对刊本的遗漏和误载作了增补、改订。此书未刊行。稿本待访。
二卷。清叶封撰。叶封(1623-1687),字井叔,黄州(今属湖北省)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本书乃康熙十二年(1673)官登封知县时所编撰。登封(今属河南省)在嵩山之南。
四卷。清陈兆崙(1700-1771)书。陈兆崙,字星斋,号勾山(一作句山),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雍正八年进士,后官至乾隆时太仆寺卿。陈兆崙工于书法,尤善临摹,梁闻山曾称赞他的临书不求工而工,不求似而
九卷首一卷末一卷,清蒋廷桂修,陈兰彬纂。蒋廷桂,江苏吴县(今苏州)人,举人,光绪六年(1880)任石城知县,十三年(1887)复任,十七年(1891)复回任。陈兰彬(1816-1894),字荔秋,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