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议
二卷。李颐撰。李颐,明代余干(今属江西余干县)人,字惟贞,号及泉。隆庆戊辰(1568)进士,官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1573-1620)初擢御史,忤张居正,出知河南府,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奉天,在镇十年,威望大著,进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劳卒,有《奏议》。此奏议皆其历官时所上奏疏。据《献征录》记载,《奏议》为十卷,但今存仅二卷。
二卷。李颐撰。李颐,明代余干(今属江西余干县)人,字惟贞,号及泉。隆庆戊辰(1568)进士,官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1573-1620)初擢御史,忤张居正,出知河南府,累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奉天,在镇十年,威望大著,进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劳卒,有《奏议》。此奏议皆其历官时所上奏疏。据《献征录》记载,《奏议》为十卷,但今存仅二卷。
十三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诩,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南海杂咏》、《白沙遗言》。是集凡十三卷。其中杂文十卷,诗三卷。张诩为
见张果《黄帝阴符经注》。
见《激书》。
二卷。宋林正大撰。林正大字敬之,号随庵,永嘉(今浙江温州)人,生卒年不详。宋宁宗开禧中为严州学官,精音律,善于用词作栝前人名篇,以为管弦乐曲。著有《风雅遗音》。是书凡二卷,前有易嘉猷序。书中皆取前人诗
①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胡予翼、马廷俊修,吴森纂。胡予翼,乾隆年间任孟县知县。马廷俊字依萱,河北通县(今北京市通县)人,出身举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孟县知县。此志书初修于知县胡予翼,稿未成胡
四卷。明祝允明(1460-1526)撰。祝允明字希哲,号枝山,长州(今江苏苏州)人。明代书法家,文学家。弘治举人,官广东兴宁知县,迁应天府通判。工书法,能诗文,名动一时。书与文征明、王宠为当时书法大家
一卷。清李锐撰。锐字尚之,江苏元和(今苏州)人。清张惠言撰述《易例》,博综群书,而于虞氏之义例独略。李氏专述虞氏义例,凡一卷。其为例十八,计日月为易第一、日月在天成八卦第二、乾第三、消息第四、临观否泰
见《全生指迷方》。
见《经效产宝》。
四类。清明铎(生卒年不详)撰。明铎字振文。锒黄旗人。姓董佳氏。清初有名哲苏肯华连者,居董佳城地方。因以地名为氏。明铎为其第四世孙。任笔帖式,通国书翻译。撰有《音汉清文鉴》,书取《御制清文鉴》满洲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