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仁端录》。
六卷。清房裔兰修,苏之芳纂。房裔兰字汉芝,河北栾城县人。康熙四十一年(1702)举人,雍正七年(1729)任阳高县知县。雍正七年房裔兰掌阳高后,以省志及其他采访所得,编成此志。《阳高县志》雍正七年(1
二卷。明董守谕(生卒年不详)撰。守谕字次公,鄞县(今浙江奉化)人。天启四年(1624)举人。鲁王时官户部主事,有刚直的名声。清兵渡江后遂杜门著书以终。除此书外,还著有《读易一抄、二抄》、《易韵补遗》、
一卷。此书原为写本,卷端已断烂,书题及撰人姓名皆不可见。末题“《丧服小记子本疏义》弟(第)五十九。”为日本田中光显旧藏,后捐存早稻田大学。罗振玉据此本影印,后有“丙辰九月《跋》”。其书每见“灼案”字样
一卷。清王铭西(详见《春秋属比考例》)撰。该书原本散佚,民国二十三年(1934)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获原稿于书肆。据《毗陵文录》载陆鼎翰撰《王君愚溪家传》,称铭西专力于经,服膺庄存与、刘逢禄两家之学,自
五十七卷。明胡维新(生卒年不详)撰。胡维新,余姚(今浙江省余姚县)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官广西右参议。万历年间,胡维新任大名道兵备副使,以当地为古赵魏之邦,文学素盛,便与好友原一魁合作,编
八卷。明张汝霖撰。汝霖字明若,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参议。该书《自序》云:“余读《易》龙山之澹窝,偶翻《圆觉经》,闻所谓因指见月也者,乃洒然而起曰:‘圣人精
二卷。唐代释智俨撰。释智俨生平事迹详见《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记》条。此略疏首先以五门分别,即教典所出,藏摄分齐,所诠宗趣能诠教体、释经题目和分文解释。所释元魏菩提留支译《金刚般若经。科判甚细,足见作者心
二卷。清苏时学(生卒年不详)撰。时学字元,号父山,藤州(今广西梧州)人。此书是时学读毕沅校《墨子》一书,有所订正,编录成书。如《法俨篇》云:“莫不羊豢犬猎”,时学以“”乃“刍”“羊”两字误合一字。考《
二曰:人主之言,不可不慎。高宗,天子也,即位谅闇,三年不言。卿大夫恐惧,患之。高宗乃言曰:“以余一人正四方,余唯恐言之不类也,兹故不言。”古之天子,其重言如此,故言无遗者。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