崞县志
二卷。明尹际可修,徐麟趾纂。尹际可字遇夫,山东平阴县人,出身举人,明嘉靖四十年(1561)任崞县知县,后升太原府通判。按崞县志,旧无纂修,尹际可任县令时,始为草创。《崞县志》嘉靖四十五年(1566)刻本。此编纲目分明,条目完整,然记述较为简陋。
二卷。明尹际可修,徐麟趾纂。尹际可字遇夫,山东平阴县人,出身举人,明嘉靖四十年(1561)任崞县知县,后升太原府通判。按崞县志,旧无纂修,尹际可任县令时,始为草创。《崞县志》嘉靖四十五年(1566)刻本。此编纲目分明,条目完整,然记述较为简陋。
十四卷。明欧必元(生卒年不详)撰。欧必元,字子建,广东顺德人。必元十五为诸生,试辄第一,尝以时事多艰,慷慨诣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巡抚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曰岭南端士,六十岁方荐,预修省县志乘,颇餍士
二十卷。明朱睦撰。朱睦(约1516-1585),字灌夫,号西亭,又号东陂居士,祖籍安徽凤阳,后迁居河南开封。因宋人《崇文总目》中《授经图》早已亡佚,故补宋人章如愚《山堂考索》所载旧图,后黄虞稷(162
八卷。清戴钧衡撰。本书没有序例,对于蔡沈的《书集传》以及与之相左的诸家之说,戴氏感到疑而未安的,则援引他说以证之,有些地方则直陈己见,以求其是,补《书传补商》之不足。比如其中解说“肇十有二州”,认为分
见《杨园张先生全集》。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二十八种,三百九十卷。国学整理社辑。该丛书辑录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儒家类、法家类、道家类、兵家类、杂家类、农家类及小说家类具有代表性的子部著作二十八种,分八册刊行。第一册收刘宝楠《论语正义》二十四卷、焦循
六卷。清钱在培撰。钱在培字苍益,浙江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首有雍正丁未(1727年)汪惟宪、程川二人的序文,又有“凡例”四则。卷一是《虞书》,卷二《夏书》,卷三《商书》,卷
一卷。清廖平(详见《四益易说》)撰。作者认为周公为古学,孔子为今学;《周礼》为古学,《王制》为今学。《王制》是改制之书,为《春秋》的别传;《春秋》本为改制而作,不与古礼合;《王制》为今文之祖。于是作《
①二十六卷,首一卷,清连柱等修纂。连柱,满州正白旗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广信府知府。乾隆四十八年(1783)印成书,分为:天文志、地理志、建置志、赋役志、学校志、武备志、秩官志、名宦志、选举志
五卷。明王绂(1362-1416)撰。王绂一作芾,字孟端,江苏无锡人。别号友石生,又曰九龙山人,鳌叟,后以字行。洪武中,征至京师。寻坐累戍朔州(今山西朔县)十余年。永乐初,用荐以善书供事文渊阁。官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