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宋吴渭(约1298年前后在世)编。吴渭,字清翁,号潜斋,浦江(今浙江义乌、兰溪两县)人。尝官义乌令。入元后退居吴溪,立月泉吟社。至元二十三年(1286)、二十四年(1287)间,征赋春日田园杂兴
二卷。不著撰人姓名。朱彝尊《曝书亭集》中有是书跋,只称钞于海盐郑氏,亦未言作者为何人。本书专记明朝嘉靖以前各省土司之情况。《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观其命名与缮写之式,疑当时案牍之文,而好事者录存之也
十卷。清萨英额纂修。萨英额字吉夫,满洲正黄旗人,道光初任吉林堂主事。吉林,原名吉林乌拉,满语吉林谓沿,乌拉谓江,沿江之意。汉文简称其为吉林。长白山在吉林之东南境,为清朝发祥地,清入关后,设昂邦章京于盛
一卷。五代河西张球撰。球字景球,又字行球,敦煌人,官至节度使判官。此传称延绶字绅,光启三年(887年)宠授左千牛,兼御史中丞。按敦煌残卷,别有张球所撰《张淮深墓志铭》,称淮深字禄伯,有六子,延寿排次第
四卷。南宋王应麟(详见《周易郑康成注》)撰。王应麟认为《汉书》、《续汉书》等两汉史志对于汉代典章制度之细目多有疏略,乃博采诸家经注及《说文》诸书,详为笺释,以补其遗漏。包括《周礼》二卷,《仪礼》、《礼
六卷。《诗钞》七卷。清李邺嗣(1622-1680)撰。李邺嗣,原名文允,字杲堂(一字邺嗣),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顺治诸生,年十二、三能诗,有秀句。后受父亲牵连,下狱。自此绝意人世,借诗酒,以寄情
①三十七卷,明林庭修,周广纂。林庭,字利瞻,福建闽县(今福州闽侯县)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兵部主事,升郎中。后任苏州知府,云南参政,嘉靖二年(1523),任江西布政司右参政,三年升湖广右布
①十二卷,明彭泽修,汪舜民纂。汪舜民,字从仁,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明成化年间进士,官陕西按察御史,屡迁至右副都御史、勋阳巡抚。先是徽州旧志,唐宋图经广记,俱无可考。至宋淳熙二年,有罗愿之《新安志》
无卷数。旧题朱熹撰,门人刘、刘炳述记。书前有永乐二十年(1422)刘氏九世孙刘文序,称《四书问目》原本仅在《四书大全》、《朱子文集》中存数条,后于程蕃家求得《论语》二十篇,于吴侍郎家得《大学》、《中庸
二卷。旧本题明李日华(见《姓氏谱纂》)撰。其书仅一百三十九页。卷首题鲁重民补订,钱蔚起校正。其书杂采类书故实,编辑而成。舛误百出,似他人托名而为。有《四六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