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王树楠(1852-1936)撰。树楠字晋卿,直隶新城(今河北境内)人。著有《尚书商谊》、《广雅补疏》、《费氏古易订文》、《学记笺证》、《陶庐文集》、《周易释贞》等。书首有树楠序,略言《中庸》为《
三卷。清代何国材撰。何国材字维楚,江西新城(今属河北)人。全书以维护宣扬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为宗旨,共分四大部分,一是“心学释疑”,以陆九渊的“求放心”学说来论证心学;二是“格物质疑”,以王守仁的
一卷。清夏鼎武撰。鼎武字靖叔,浙江富阳县人。诗序作者为谁,古有争论。自郑玄提出为子夏所传,后世学者如惠栋、段玉裁、钱大昕等皆以为然。夏鼎武据《后汉书》之儒林传,认为是卫宏所作而直斥郑氏之非,立论未免武
四卷。清奎俊等奉敕修。奎俊,满洲正白旗监生,官至山西、江苏巡抚、四川总督、吏部尚书。以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二十一日授总管内务府大臣佩带印钥而列衔是书之首。是书第一卷为建置衙门、添裁员役、堂司三
八卷。明张毓睿编撰。毓睿字圣初,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该书将陈寿《三国志》中所记重大事件摘录下来,分门归类,加以评语。凡《晋书》中属曹魏的史事,亦摘录以补其阙。《四库全书总目》载读
八卷。《楚辞合论》一卷。明黄文焕(详见《诗经考》)撰。此书包括《楚辞听直》、《楚辞合论》两部分。《听直》作于狱中,其命名取屈原《九章·惜诵》“命咎繇使听直”之语,以寄托自己冤屈不平的感慨。卷首有黄氏崇
八卷。明蔡汝楠(1514-?)撰。汝楠字子木,号白石,德清人。嘉靖十一年进士,官至南京工部侍郎。除此书外,还著有《自知堂集》、《武夷游咏》。史书称他为官期间曾以忧归,聚诸生石鼓书院,讲求经义,此书即当
二十三卷。明方孔炤撰。孔炤字潜夫,号仁植,安徽桐城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被人劾罢逮治。崇祯末恢复原职,屯田山东、河北,兼理军务。事迹附见《明史·郑崇俭传》。该书是
十二卷。明姚舜牧(详见《易经疑问》)撰。《书经疑问》一书,多不考定经文涵意,只是推寻字句加以诠释,故较为浅近。间有臆说谬解,如《尧典》:“汤汤洪水方割。”“汤汤”本水盛貌,姚解为“如汤滚沸”;再如《舜
十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翊,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白沙遗言》(已著录)、《东所文集》等。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