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曹氏志传合刻
一卷。清曹锡龄(1741-1820)辑。锡龄字定轩,山西汾阳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进士,官至御史。著有《周易集粹》、《翠微山房诗文集》。此书辑录其祖曹英墓碣墓表、其父曹学闵墓志铭、神道碑、传、逸事及墓志后序而成。志传诸篇撰者为钱大昕、朱珪、翁方纲、邵晋涵、纪昀、章学诚、曹锡宝等人。卷首有翁方纲序,此书有嘉庆年间刊本。
一卷。清曹锡龄(1741-1820)辑。锡龄字定轩,山西汾阳人。乾隆四十年(1775年)进士,官至御史。著有《周易集粹》、《翠微山房诗文集》。此书辑录其祖曹英墓碣墓表、其父曹学闵墓志铭、神道碑、传、逸事及墓志后序而成。志传诸篇撰者为钱大昕、朱珪、翁方纲、邵晋涵、纪昀、章学诚、曹锡宝等人。卷首有翁方纲序,此书有嘉庆年间刊本。
一卷。清谭瑄(生卒年不详)撰。谭瑄,字子羽,嘉兴人。康熙乙酉年(1705)中举人,官至给事中。书中记述了宋、元、明三代的刑法,内容简略,错误较多。该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当中。此外,还有《学海类编》
无卷数。清陈兆成(生卒年不详)撰。兆成字慎亭,常熟(今江苏省常熟县)人。此书作于康熙初,旨在发明朱熹《太极图说》之注。其论性,谓虽夹和在气禀中,而苟无习染之累,亦第于善之中,微分差别,若谓之有恶则不可
十六卷。清王懋竑(1668-1741)撰。王懋竑生平事迹见《朱子年谱》条。此书主要内容为考订经史,又名《白田草堂续集》。卷一至卷四考订群经,有卷一《周易》,卷二《尚书》,卷三《礼记》、卷四《礼记》、《
一卷。清王铭西(详见《春秋属比考例》)撰。该书原本散佚,民国二十三年(1934)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获原稿于书肆。据《毗陵文录》载陆鼎翰撰《王君愚溪家传》,称铭西专力于经,服膺庄存与、刘逢禄两家之学,自
四十二卷。清托津等撰。托津(1755-1835),字知亭,姓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嘉庆朝官至军机大臣。《清史稿·托津传》说他为人“朴诚”,清仁宗在综理政务时,“于行省有重事大狱,率以任之,无一岁不奉使
三卷。明汤光烈、汤頀著。两人生卒年均不详。汤光烈,号西麓江西新建(今南昌)人。官海丰县教谕。汤頀号小麓,乃光烈之子。尝受业于张元祯。元祯携之入都欲荐之于朝,然因元祯卒而未成。光烈于正统中曾上《御戎疏》
二卷。宋吴彦夔(生卒年不详)撰。吴彦夔,字拙庵,南宋医家。此书旧本不著撰人姓氏,《宋书·艺文志》载此书亦不言作者,《四库全书》据陈振孙所言断为吴彦夔所撰,成于南宋淳熙庚子(1180)。全书分上、下两卷
见《先醒斋广笔记》。
六卷。清钱振伦(1816-1879)撰。钱振伦字楞仙(一作仑仙),归安(今浙江吴兴)人。道光进士,官至国子监司业。著有《禾朴斋文集》。曾与钱振常从《全唐文》中辑出《樊南文集补编》十二卷,并为之笺注,附
十二卷。清孙星衍、邢澍撰。孙星衍,详见《京畿金石考》条。邢澍,详见《金石文字辨异》条。书前有嘉庆二年(1797)七月孙氏自序。书中所录诸目,自周起,止于元末,除石刻外,还有各家收藏的古砖古瓦。在各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