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一卷。旧本题晋张华(232~300)撰。华字茂先,范阳方城(今河北涿州)人,曾著有《博物志》,已著录。《感应类从志》虽题名张华所撰,然自隋朝以来诸书经籍,艺文志不见著录。且书中语言也多俚陋,记载了许多
一卷。清李棠阶撰。棠阶字文园,号强齐。河内人。道光二年(1822)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军机大臣。棠阶治学,得力新建致良知说,以治心克己为至要,于紫阳无抵牾,故居敬穷理,一守程朱之法。著有《强齐日录》、
一卷。周景氏撰。清马国翰辑。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谓,景氏出自姜姓齐景公之后,谥为氏。景丑、景春,皆其后裔。战国时,景氏世为楚相,或云楚之公族,别为景氏,据此景氏为齐人。《汉书·艺文志》,儒家类著录
一卷。清初颜元(1635-1704)撰。此书是作者《四存编》之三,原名《王道论》。全书中心论述了作者幻想恢复三代井田、封建、学校等制度,表现了对当朝制度不满的社会思想。与作者政治上反对豪强兼并,主张垦
四卷。清林春溥(详见《开卷偶得》)撰。《古书拾遗》是林春溥的一部杂考之作,因古代典籍往往因故散佚,但其零章断句,尚有存者,故搜集残篇遗文,以成此书。全书主要搜集《易》、《书》、《周礼》、《诗》、《竹书
一卷。明末清初人邓凯撰。邓凯,江西吉安人,又名弘智,字无可,号药地和尚、是非和尚,生卒年月未详。唐王时,邓凯随杨廷麟、刘同升、万元吉等起兵,功授江西总兵。清军破赣州后,邓凯潜入云南,被永历授为扈从总兵
一卷。明赵南星(1550-1627)撰。赵南星,字梦白,号侪鹤,别号清都散客,高邑(今河北高邑)人。万历进士,为人耿直敢谏,官至吏部尚书。崇祯初谥忠毅。著有《史韵》、《学庸正说》、《离骚经订注》。书前
即《六艺论》。
十四卷、附赞灵集 四卷。无编撰者姓名。此书所题徐仙,是指所谓灵济二真人,即九天金阙显灵溥济真人徐知证及其弟九天王阙昭灵溥济真人徐知谔。而“翰藻”所录,是所谓二徐真人“扶乩降笔”于闽所作的诗文及对其歌功
五卷,《古周易章句外编》一卷。程迥撰。迥字可久,号沙随,生卒年不详。南宋应天府宁陵(今河南宁陵东南)人。受经学于王葆、茂德、喻樗,为龟山派传人。著有《易章句》、《周易外编》、《古易考》、《古易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