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利分利之别论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要储备人力,广增新法以生利。他认为,凡作事能有益于人者,就是生利,有损于人者,就是分利。只有弄清两者区别,方能正确言利。全书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且多有例喻。有广学会本。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要储备人力,广增新法以生利。他认为,凡作事能有益于人者,就是生利,有损于人者,就是分利。只有弄清两者区别,方能正确言利。全书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且多有例喻。有广学会本。
一卷。明曹溶撰。曹溶(1613-1685),字洁躬,又字秋岳,号倦圃,浙江秀水(今嘉兴)人。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至御史,对宋元人文集有浓厚兴趣。是编又称《静惕堂宋元集书目》,即曹氏所藏各代诗文
不分卷。瑞典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1889-1978)撰,陆侃如(1903-1978)译。高本汉是瑞典语言学家、汉学家。曾任哥德堡大学教授、副校长,远东文物博物馆馆长,瑞典皇家人
十卷。明管时敏(1338-1421)撰。管时敏初名讷,以字行,华亭(今上海松江)人。时敏九岁能诗,洪武九年(1376),征拜楚王府纪善,后从楚王就藩武昌,进左长史,事楚王朱桢。洪武二十五年(1392)
四卷。明陈元亮撰。元亮字寅倩,山阴(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是书乃乡塾讲章。其凡例有十:一曰尊经,二曰从注,三曰存序,四曰辨俗,五曰标新,六曰考古,七曰博物,八曰章旨,九曰节解,十曰集说。其所取裁
十卷。清王岱(约1654年前后在世)撰。王岱,字山长,号了葊,湖南湘潭人。崇祯年间举人,官随州学政,曾荐举博学鸿词。王岱工诗文,能书画,山水奇变,尤善人物花卉。著有《且园近集》、《且园近诗》、《了葊文
一卷。清朱必阶等撰,所记乃其父朱轼事迹。朱轼(1665-1736)字若瞻,又字可亭。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进士,历任浙江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等官,卒谥文端。此编
二十八卷。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撰。圣祖年号康熙。八岁即位、十五岁亲政,在位六十一年。康熙统治时期,停圈地、治黄河、削三藩、收台湾、抗沙俄,平准噶尔部,为国家的统一做出了贡献,号为
八卷。明杨德周(约1614前后在世)编。杨德周字齐庄,鄞县(浙江)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历官古田、高唐县知县。本编摘诗家之论杜诗者为第一编,即以蔡梦弼《草堂诗话》之意,推而广之。
一卷。汉郑众(?-83)撰,清马国翰辑。郑众字仲师,河南开封(今河南开封)人,兴子。年十二从父学《左氏春秋》,明《三统历》,作《春秋难记条例》,兼通《易》、《诗》。建初六年为大司农,其后受诏作《春秋删
二十卷。元杨桓撰。杨桓字武子,号辛泉,兖州(今属山东)人。累官太史院校书,监察御史,终国子监司业。博览群籍,尤精篆籀之学。著有《六书统》、《六书溯源》、《书学正韵》,皆传于世。此书之大旨是以六书统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