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辛甲书》。
见《孙子》。
见《难经本义》。
不分卷。清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芸台,原籍江苏仪征人,清代著名学者。官至漕运、湖广、两广以及云贵总督,晚年拜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太傅。曾师从焦循、邵晋涵、任大椿、王念孙等著名学者。
六卷。清尹耕云(?-1877)撰。尹耕云,字杏农,湖南桃源人。道光进士,咸丰间官布政使衔道台。其人官礼部曹郎时读书甚勤,举凡经史无所不窥,转御史时,弹劾王公大臣无所规避,直声动朝野。是集卷一至二为奏议
共十六卷《金文编》十四卷,《附录》二卷)。容庚(1894-1983)撰。容庚,中国古文字学家,字希白,号颂斋,广东东莞人。青年时随舅父邓尔疋学习《说文解字》,立志研究古文字。容氏对古文字学的贡献,以青
一卷。此书原为写本,卷端已断烂,书题及撰人姓名皆不可见。末题“《丧服小记子本疏义》弟(第)五十九。”为日本田中光显旧藏,后捐存早稻田大学。罗振玉据此本影印,后有“丙辰九月《跋》”。其书每见“灼案”字样
八卷。清王芝藻(生卒年不详)撰。王芝藻著有《大易疏义》。此书以“六曹”统天下之事。自周官开始,后世有的沿袭,有的变革,总的都不超出这个范围。取材大抵源于《通典》、《通考》二书。而元明之事则多采自王圻《
十四卷,清陈志仪纂修。陈志仪(参见《顺德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县令。旧志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张进贤,析郡志为县志。六十一年(1722)县令续修,增补职官选举。乾隆十八(175
①一卷。敦煌遗书唐写本,唐陆德明撰。德明字元朗,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官至唐国博士,兼太子中允,赠齐州刺史、吴县开国男。其事见于新、旧《唐书》本传。此本出于甘肃敦煌石室。据后记知,其写于唐开元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