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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猗氏县志

①四卷。清周之祯修,崔曾颐纂。周之桢字甫,河北清苑县人。咸丰二年(1852)举人。同治二年(1863)任猗氏县知县。崔曾颐字少伊,永济县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举人。主讲郇阳书院。同治五年(1866),周之祯设局纂修猗氏县志,命同人广为采访,秉公酌夺,以期无滥无遗。崔曾颐润色,历六月而志成。《续猗氏县志》同治六年(1867)刻本。全书四卷,分为:卷一城池附桥梁,学校附书院,祠祀,公署;卷二户口,田赋,仓贮,风俗,职官,循绩;卷三选举,封荫,人物,忠烈,孝义,方技,耆寿;卷四列女,祥异,识余,艺文附撰著。此志自宋之树编修至同治年间,九十余年间之事,分别比叙,尚称精密。按猗志自宋本后,乾隆三十九年(1774)有邑令毛圻本,因锓板无存,卷帙亦少,无法为定本。经周之祯再加订续,此志完整精美,可足为训。此外,卷四艺文后附有书目一小卷,为考知猗邑历代文人之撰著,有益后生,甚可嘉。然此志尚有谬误之处。按猗氏知县,宋之树续修本,于职官类载至陈腾章为止,系康熙五十三年任。考康熙五十三年无人专任知县,而是平阳府知府潘钺兼任,五十六年去职,下至康熙六十一年,无人继任,宋志既未载述明白,此志亦缺漏不列,使后人无从稽查,且潘钺虽为知府兼摄县治,府治固应载列,但县志也不可缺,不然后人苟不查府治,则不知如何,既为增续宋本而作,就应补宋本之缺,不应随之不载。该志尚有光绪六年(1880)重印本刊行于世。②二卷。徐浩修,潘龙梦纂。徐浩,河北宝坻县(今天津市宝坻县)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十三年(1874)翰林院编修,光绪五年(1879)任猗氏县知县。按猗志在同治六年(1867),邑令周之桢曾为续修,距此志不过十余年,以历代续修时期考之,本不足以增修,奈光绪三年、四年两年,山西连遭大祲,赤地千里,河东列县,被灾尤重。猗氏地本扁小,人民素依农为生。大灾之后,田土荒废,生民涂炭。加以建设之败,故冢之流离,苟不搜罗编缀,数十年后,更难有人继续。光绪六年(1880),徐浩开局纂修,潘龙梦主其事,历数月,志成。《猗氏县志》光绪六年刻本。全书于户口、田赋、税课、仓储诸目,论叙最详,这是因为猗邑自大灾之后,生民凋残,田地荒芜,故此篇逐细查录,为使后人考知各村遭灾之轻重,与当时赈救情况提供便利。此外,在艺文志后,附有撰著,惜仅搜罗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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