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松历代财赋考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十七卷。明王在晋(1564-1643)撰。王在晋,字明初,苏州太仓(今江苏太仓)人。万历进士,授中书舍人,迁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2年)升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任南京兵、吏二
四十二卷。清吴广成撰。广成字西斋,青浦人。好为古文辞,中年后尤殚心矢学。是书为编年体,汇集有关西夏的历史材料,起自唐中和元年(881),迄于宋绍定四年(1231),仿朱熹《通鉴纲目》体例,排比成书。“
二种,二卷。清史致准(详见《尚书绎闻》)撰。二种为《尚书绎闻》一卷、《读左评录》一卷。两种本辞典均有专条介绍,可参阅。有光绪年间刊本。
十六卷。《文集二编》二卷。《存研楼》二集二十五卷。清储大文(1665-1743)撰。大文字六雅,号画山。江苏省宜兴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改庶吉士,官编修。告归后,主持维扬安定书院,初以科举八
一卷。清胡泉辑。胡泉生平事迹见《经说弟子记》。胡泉根据王阳明《传习录语录》辑出《经传弟子录》之后,又取集中书一百五十篇为《经传弟子录》作疏证。此外如序、记、说、论、书,以及某卷中有援据经语者,除已经在
二卷。意大利罗雅谷(1590-1638)译。罗雅谷又作罗雅各,又名罗雅克,号味韶。意大利耶稣会士。1622年来华到澳门,1624年同高一甫神甫到陕西传教,五、六年后,应徐光启召,与同会汤若望等同入京,
一卷。明吴应箕(详见《启祯两朝剥复录》)撰。复社之兴始于孙淳、吴,至张溥、张采迅速扩大,举南北七社合而为一,参与之名流学人达三千余人,其势可以掀动朝政,改变舆论。易代之际,多慷慨赴义杀身成仁之士,其节
见《明辨类函》。
二卷。明王越(1423-1498)撰。王越,字世昌,浚县(今河南浚县)人。明景泰二年(1451)进士,天顺中以御史超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进兵部尚书。成化十年(1480)封威宁伯。弘治七年(1494
见《广弘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