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清龚自珍(1792-1841)撰。龚自珍字尔玉,一字璱人,更名巩祚,又更名易简,字伯定,号定盦,晚号羽琌山民。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祖父龚提与父龚丽正均为学者兼官宦,母段驯,系段玉裁之女。因之
五卷。清李京(生卒年不详)撰。李京字元伯,高阳(今属河北)人。是书以小篆为本,正偏旁之不正者,故名“正本”。其所辨正者,多得之于周伯琦《六书正讹》和张有《复古编》。如《复古编》“崇”字下注云:“别作‘
一卷。谢氏撰,清马国翰辑。谢氏生卒年及事迹不详。马国翰依据《隋志》两次引用此书:一题一卷,谢氏撰;一题七卷,不著撰人名氏,认为谢氏由一卷扩充为七卷。又根据《唐志》载射慈《小戴礼记音》一卷,认为《隋志》
四卷。清阎循观(1724年-1768年)撰。阎循观字伊高,一字怀廷,昌乐(今山东昌乐)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进士,授吏部考功司主事。循观省身克己,刻苦自立。著有《名人小传》、《见闻随笔》、《毛诗
四卷。清周世金撰。世金有《易解拾遗》,已著录,生平事迹可详参。此书其例于每一句读各旁注句字读字,系辞以下则仅以黑白圈分章段。此书于蒙学多所俾益。卷首有欧阳厚均序,称此书嘉庆二十四年(1819)前尚无刻
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顾人骥修,沈成国纂。宋宁宗嘉泰二年知县黄葵首修县志。宋理宗开庆改元知县钟绍安再修。明成化二年知县萧宏、弘治六年知县徐绶、万历七年知县杨万春先后三修。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
三十九卷。清潘耒(1646-1708)撰。潘耒,字次耕,又字稼堂,又一说号稼堂,晚号止止居士。江苏吴江人,幼孤,天资奇慧,读书数行齐下,受业于同郡徐枋、顾炎武,颇得其传,淹贯群书。工诗文兼长经史,旁及
三卷。《扈从诗》一卷。元周伯琦(1298-1369)撰。伯琦字伯温,号坚白居士。饶州鄱阳(今属江西)人。博学多才。累官翰林国史院编修官、监察御史。元顺帝时,伯琦以文章知遇,出入宫廷。于是裒录所作。此集
二卷。清邓嘉缜(1845-1916)著。邓嘉缜号季垂,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曾历官贵州等地。工诗,著有《晴花暖玉词》。据书后跋称:“邓氏四十岁以后始为小词。”本书共收录其自光绪十一年(1885)迄民国
①二卷。清严可均(1762-1843)撰。可均精于考据之学,曾著《说文长编》、《全唐文》、《铁桥漫稿》、《四录堂类集》、《孝经注》等。可均从《道藏》颠字四号录出《尹文子》,又据《群书治要》、《艺文类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