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卷。唐刘长卿(725?-789?)撰。刘长卿,字文房,河间(今河北)人。少读书嵩山。开元二十一年(723)进士。至德二年(757),历监察御史以检校祠部员外郎,出为转运使判官。上元元年(760)贬
六卷。清杜宗岳撰。杜宗岳字镜泉,号愚谷。山东福山人。此书成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以独出新解为主,许多看法与前人不同,独到之处甚多。如谓每一卦内阴阳不拘,阳是君子,阴是小人,而君子有君子之用,小人
一册。附丧服今制表 一册。清华理撰。理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湖南长沙县(今湖南省长沙市)人。按:此书共分二册,第一册是《仪礼丧服辑略》,有自序,序中说到:“《丧服篇》以服为纲,以人为目,言礼服者往往遵用其
二十卷。清刘智(约1660-1730)撰。智字介廉,晚年自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回族。初读儒家经史子集和佛、道经书,后钻研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专门研究伊斯兰教义。著作及翻译较多,流传的有《天方性
四卷。清周蕙田(生卒年不详)撰。蕙田字蓉裳,玉峰人,生平不可考。著有《五经揭要》。是编为《五经揭要》之一。据《五经揭要》沈初序,知是编成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全书凡四卷,分上下两格,上格备录章旨
九卷。清钱鼎铭(1824~1875)撰。钱鼎铭,字新之,号调甫,江苏太仓人。举人出身,官至河南巡抚。是书首录赐恤立传予谥诸谕旨及祭文碑文列传,附请恤诸疏。卷一自同治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谢授直隶按察使摺起,
无卷数。清代学者杨守敬影印,编末有清宣统三年(1911)守敬跋,说原卷旧藏日本人柏本政矩家,守敬从使日本,以宋画《甘泉宫图》、旧拓武梁祠画像及古印、古钱等换得,携归上海,不忍自秘,于是石印以传世。可惜
一卷。近代章炳麟撰。章氏生平著述,见《小学答问》。是编取许氏《说文解字》部首五百四十字,仿《千字文》之例,四字一句,两句一韵,凡一百三十六句,六十八韵。部首字数不足,末以“部首止此”四字作结。因通篇采
二卷。元郭豫亨撰。豫亨自号梅岩野人。生卒年及里籍不详。其书名取宋晏殊词“唱得红梅字字香”句。南宋时江湖诗人无不借梅以自重。别号、斋馆之名多带梅字,以梅附于雅人。豫亨生活在元至大中,离南宋未远,因而染此
八曰:名正则治,名丧则乱。使名丧者,淫说也。说淫则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说也,足以言贤者之实、不肖者之充而已矣,足以喻治之所悖、乱之所由起而已矣,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获以生而已矣。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