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详见《易纂言》)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
一卷。明尹耕撰。尹耕有《南泰纪略》已著录(详史部·杂史类)。此书作于嘉靖庚戌(1550),所言皆为捍御塞北之术,故曰《塞语》。主要内容为:边情、形势、城塞、乘塞、出塞、抽丁、官军户、练习、保马、民堡、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二卷。喻长霖撰。喻长霖,生卒年不详。字志韶,又字子韶,号潜浦,浙江黄岩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室名崧岱馆、惺諟斋。著有《惺諟斋存稿》五种,《经义骈枝》是第四种。喻长霖说经,主
二十卷。清林直(1826-?)撰。林直字子隅,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林直以诸生参与戎幕,出佐大府,后林直擢升监司,曾率孤军与太平军作战,因镇压农民起义有功,后官至知府。同治二年出游广东。同治十二年以后
十二卷,清黄元基修,吴苏海纂。黄元基,广西临桂人,举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任灵山县知县。吴苏海,时任教谕。灵县自明代以来叠遭兵燹,卷帙散失,文献无徵。康熙十一年(1672)县令林长存,博采耆旧,
一卷。清段玉裁撰。参见《说文解字注》。明末常熟毛晋汲古阁所刊《说文解字》“大徐本”,有初印本和五次剜改本。剜改完全依照《说文系传》即“小徐本”,而所取者未必是,所改者未必非。因而段氏便对汲古阁所刊“大
一卷,明商辂(1414-1486)撰。商辂字弘载,号素庵,浙江淳安人。正统年间进士,曾任过兵部、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参预内阁机务。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在土木堡(今河北怀来)被蒙古瓦刺军
四十八卷。明华国才(约1615前后在世)编。华国才,号鹤叟,江苏长洲(今苏州)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二十八年(1600)举人。是书于诸选本类书中采摘其短章小品,故曰清娱。时间上起宋玉、荀卿,下迄于元。不
见《皇朝藩属舆地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