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病证名。小儿胃肠实热的症状。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五。①指温温然,热而不甚者。《证治准绳·幼科》:“温壮与壮热相类而有小异,一向热而不止是壮热也。”②《圣济总录》卷一百六十七:“体热多睡名曰温壮。其证
即寸口。《灵枢·终始》:“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详寸口条。
详血热条。
病证名。出《证治准绳·杂病》。《审视瑶函》:“此症生于风轮,从上边而下,不论厚薄,但在外色白者方是。若红赤及变症,非本病也。……因其自上而下,如帘垂下,故得其名。”参见赤膜下垂条。
火罐放入水(放在药液中者称药罐)中煮沸应用,故名。使用时,将罐子颠倒用镊子挟出,用折迭毛巾紧扪罐口,吸去水液,趁热吸附于穴位或病痛局部皮表。参见水罐法条。
①骨名。又名骭骨。即胫骨。参见骨条。②经外奇穴名。《素问·刺腰痛篇》:“少阳令人腰痛,如以针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顾,刺少阳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独起者,夏无见血。”近代《针灸经外
【生卒】:约1324~1405【介绍】:明代医家。字原礼。浦江(今浙江浦江)人。年轻时随朱震亨学医,医术颇精,治疗每有良效。洪武年间(1368~1398年)被朝廷征为御医,曾任太医院使。永乐初年(14
我国古代医学分科的一种,专门治疗成年人疾病。大体相当于现在的内科。宋代太医局,元、明、清太医院均设有此科。参见九科条、十三科条等。
病证名。见《圣济总录》卷一百零五。即血灌瞳人。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