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五蒸之一。亦名血蒸。见《诸病源候论·虚劳骨蒸候》。详五蒸条。
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五。多因风冷之气客于肌肤,搏于血气而成。患处作痒,略高出皮面,边缘清楚,呈圆形或椭圆形,搔起白屑,久则皮肤顽厚。外搽癣药水或土槿皮酊。本病相当于体癣。
同热邪传里。详该条。
【介绍】:见叶霖条。
舌色呈深红。是温病热邪传入营分的舌象。《温热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起绛色而有黄白苔,是邪在气分,未尽入营。全舌鲜绛,是心包络受病。绛而中心干,是胃火伤津。舌尖独绛,是心火盛。舌
指妇科治疗月经病的一种法则。见《妇人良方大全》卷一。如先病而后经不调者,当先治病,病愈则经自调;若因经不调而后生病者,必先调经,经调则病自愈。
【介绍】:明代医生。仪真(今江苏仪征县)人。父姚方林业医,他继承父业治病不计较名利。
见梅师方条。
①湿和热相结合的病邪。致病可分别引致脾胃、肝胆及下焦大肠、膀胱等脏腑或皮肤筋脉的病证。《素问·生气通天论》:“湿热不攘,大筋软短,小筋长,软短为拘,长为痿。”②温病中的一种。症见发热、头痛、身重而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