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邪
详见邪条。
详见邪条。
病名。指生于枕骨下发际处和下颏部的疮疡。后者又名羊胡疮。由脾胃湿热郁于皮毛,复感风邪而发。皮损小如粟米,大如绿豆,色红,热痒微痛,搔破后流黄水,浸淫成片,故又叫黄水疮。治宜祛风胜湿,凉血清热,内服芩连
病证名。出《证治准绳·幼科》。婴儿出生后,一般在36小时内初次排尿,每天四、五次,渐至十余次,一周岁以后,才逐渐减少。如果出生两天后,仍无小便,除由于缺乏肾或尿道畸形所致者外,大多由胎热蕴结膀胱,或胎
病证名,见《幼科释谜》。结核多见于颈部,亦可见于腋部或腹股沟,局部红热疼痛,并可伴见发热恶寒。常见于头面生疮、目赤咽痛、齿龈肿痛、耳或其它疮疹余毒等症。治疗宜清热疏风,解毒散结,宜四顺清凉饮、五味消毒
病证名。外邪侵犯足厥阴经所致。《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若十二经络外感六淫,则其气闭塞,郁于中焦,气与邪争,发为疼痛,属外所因。”又:“足厥阴心痛,两胁急,引小腹连阴股,相引痛。”参见心痛条。
即类中风。《景岳全书·杂证谟》:“非风一证,即时人所谓中风证也。此证多见卒倒。卒倒多由昏愦,本皆内伤积损颓败而然,原非外感风寒所致。而古今相传,咸以中风名之,其误甚矣。故余欲易去中风二字……竟以非风名
书名。又名《幼科医学指南》。4卷。清·周震撰于1661年。1789年始有初刊本。卷1为儿科歌赋及议论;卷2为小儿杂症;卷3~4分别论述小儿心、肝、肺、脾、肾诸经病证及医案。现有近代刊本数种。
切脉指法。切脉布指时,发现寸、关、尺三部脉形有显著不同,就不能按照平常指距平布,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移动指距。例如患者寸脉涩而尺脉滑,或前小后大,布指时可将布于寸脉的食指后移,以便完整地摸到尺部的脉形。
见《本经逢原》。为葎草之别名,详该条。
出《灵枢·九宫八风》。指脊骨两旁浅层肌肉的肌腱。
证名。指眼视物不明的证候。《医贯》卷四:“神水者,由三焦而发源,先天真一之气所化,目上润泽之水是也。……耗涩,则有昏渺之危。”参见目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