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师
南北朝时期宋医官的职称。御师即医师,是为帝王保健服务的官员,相当于御医。北魏有侍御师等,多属此类官职。
南北朝时期宋医官的职称。御师即医师,是为帝王保健服务的官员,相当于御医。北魏有侍御师等,多属此类官职。
见《云南思茅中草药选》。为紫金龙之别名,详该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九里香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七情之一。属正常的情志活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心在志为喜。”《素问·举痛论》:“喜则气缓。”但暴喜无度,则可成为致病因素。《灵枢·本神》:“喜怒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素问·阴阳
《温病条辨》卷一方。原名玉女煎去牛膝熟地加细生地玄参方。生石膏一两,知母、玄参各四钱,生地黄、麦门冬各六钱。水煎,分二次服。功能清气凉血。治太阴温病,气血两燔,口渴,脉数,舌绛等。
见伤寒论直解条。
【介绍】:见刘开条。
详肺肾相生条。
出《开元天宝遗事》。为鸽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心烦意乱。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参见烦、烦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