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纲目》。为泽漆之别名,详该条。
指甲的别名。见《本草纲目》五十二卷。
《张氏医通》卷十五方。石斛、茯苓、橘皮、枳壳、扁豆、藿香、牡丹皮、赤芍药各等分,甘草量减半。为粗末,每服三至四钱,加生姜一片,水煎服。治麻疹后,胃热不清,呕吐不食。
【介绍】:见王琦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即草豆蔻,详该条。
鞭为硬之古体字,即胸中痞硬,详该条。
即腧穴。《素问·气穴论》:“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见腧穴条。
【介绍】:五代药学家。一说宋药学家。姓大、名明,《鄞县志》记载为四明(今浙江鄞县)人,《古今医统》记载为雁门(今山西代县)人,对药物很有研究,在诸家本草和当代用药经验的基础上,以药物的寒温、性味、华实
证名。指因痰火而失神乱语。《万病回春·痰饮》:“痰话者,痰火作热,惊惕不安,错语失神者也。”治宜清火、豁痰、宁神。方用加减温胆汤等。参见痰证条。
泛指解除体内或体表的毒素。通常包括:①血分热毒,宜凉血解毒。详该条。②阴寒凝滞成毒,常用温中散寒而祛之。③解除蛇虫犬兽螫咬所致的毒害。④排除误食或接触的毒物,或解除所致的毒害。⑤按特定的炮制方法减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