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经疏》。即木贼,详该条。
古病名。精神神志病之一。《世医得效方·怪疾门》:“卧于床,四肢不能动,只进得食,好大言,说吃物,谓之失说物望病。治如说食猪肉时,便云你吃猪肉一顿,病者闻之即喜,遂置肉令病人见,临要,却不与吃,此乃失说
指针刺时用来按压穴位配合进针的手称押手。一般习用左手。押手具有固定穴位,防止针体弯曲,减轻进针疼痛而使进针顺利等作用。《难经·七十六难》:“知为针者信其左。”是对押手作用的重视。
《医学入门》卷六方。大黄二钱半,葛根一钱,桔梗、枳壳、前胡、杏仁各五分。加生姜,水煎服。治胃气实热,唇口干裂,便秘烦渴,睡流口涎。
病名。即额骨眉弓部损伤。出《医宗金鉴》卷八十八。多由跌打所致。轻者局部肿胀、疼痛、压之痛剧,重则骨陷下。治宜按一般外伤和骨折处理。
病证名。即痘疮干浆应收靥而不收靥的症候。痘疮自见点、起胀、灌浆十至十三天左右,应收靥结痂。到时而不收靥,是毒气太重,内外热蒸所致。若失于治疗,则热毒入心,可变为险证。治宜清热败毒,用***散(《证治准绳
即舌之尖端。《辨舌指南》第一编第一章:“舌尖,内应心。”
指气机失常而表现为上逆的病理状态。为《内经》九种气机逆乱病证之一。《素问·举痛论》:“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故气上矣。”《类经》注:“怒,肝志也。怒动于肝,则气逆而上,气逼血升故甚则呕血。肝木乘脾
病名。出《外科真诠》卷上。热毒结于足趾叉上面或里面者。宜内服红花散,外用酒蜜捣菊花叶敷;若因循失治,溃烂较深,步履难行者,取桑树根白皮四两,捣烂同生白酒入瓶内,重汤煮数十滚,取服以醉为度。余证参见脚发
病证名。指气虚阴盛所致的痹症。《医学入门·痹风》:“气虚痹者,关节不充,一身如从水中出,阳虚阴盛也。四君子汤加肉桂、生附,或川附丸。”麻木重着者,可用神效黄芪汤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