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5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洗冤集录》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参见洗冤集录条。
疟疾之一。指疟疾延久不愈,深入三阴经者。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疟病不内外因》。《丹溪心法·疟》:“老疟病,此系风暑于阴分,用血药引出阳分则散。”一名母疟。参见母疟、疟疾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五方。栀子一钱三分,石菖蒲、紫草茸各一钱二分,山豆根、***、黄连各一钱一分,羌活、木通、僵蚕、杏仁、韭子、牛蒡子各一钱,升麻、蝉蜕、薄荷各七分。为粗末,每服五钱,水煎,食远服。治小
病名。《外科图说》卷三:“此证生于手阳明之间,初起如粟,渐长如赤豆,其痛不可忍,渐长大如杨梅之状,血不出,亦不生脓。毒从经络流于骨。有此疾者,宜当谨防。”
脏腑惊证之一,详该条。
《类证治裁》卷一方。人参、麦门冬、五味子、熟地黄、当归、鹿茸。水煎服。治虚中,即猝中昏愦,属房劳精脱者。
见《千金翼方》。为肉桂药材之一种,系加工除去栓皮者,详肉桂条。
病名。指痢疾因寒热挟杂而致者。《诸病源候论·痢病诸候》:“夫冷热痢者,由肠胃虚弱,宿有寒,而为寒热所伤,冷热相乘,其痢乍黄乍白是也。若热搏于血,血渗肠间,则变为血痢也;而冷伏肠内,搏津液则变凝白,则成
书名。又名《梅师集验方》。卷数不详。梅师即梅文梅,为隋·广陵(江苏扬州)僧人,《古今医统》载:“善疗瘴疠,医杂证,悉悉说单方,其效甚速。人咸集,相传曰《梅师方》云。”书已佚,《证类本草》等书均有引录。
见《救荒本草》。为回回蒜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