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即狗咬伤。出《五十二病方》。伤处皮肉破裂,血流不止、疼痛、肿胀。如失治,易溃流脓血。《五十二病方》治疗用热熨、用酒冲洗伤口。今临床多先清洁伤口,次以葱白煎汤洗之;或用醋和石灰外敷;或掺花蕊石散,
治疗湿邪在上焦卫分的方法。症见头重而胀、肢体痠重疼痛、口中粘腻、不口渴,苔白腻,脉浮濡等表湿证候,用扁豆花、竹叶、佩兰、苍术、藿香、陈皮、砂仁壳、生甘草等。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六。又名小儿遗毒烂斑。系胎儿感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其症重者,婴儿出生后,周身皮肤红赤,脓血淋漓,腐烂成斑;甚则毒攻九窍(眼、耳、口、鼻、前后阴),产生烂斑,皮肉损坏。轻者,婴
【介绍】:清代医家。字明远。湖南潭阳(今属黔阳地区)人。长于儿科。撰《幼科汇诀直解》9卷,对于幼儿临症诊治,各种病证,包括外伤、疯狗咬伤、误吞异物等,皆有论述。所列治法中,列有初生病推拿法。
出南北朝《公羊传》。又名孪生、孖生、双产、骈产、釐孳、健子。指一胎生二婴。
见南京药学院《中草药学》。为橡木皮之别名,详该条。
即清暑益气汤第二方作水丸。治证同。见清暑益气汤条。
白苔而舌体干硬的舌象,为痰火壅结,或热邪传入阳明,胃津耗损所致。宜速下之,佐以甘寒生津(见《伤寒舌鉴》)。
证名。黄乔岳《眼科全集》:“此症因肝虚,故受克而泪横溢出,点滴如梅花碎地之状。”参见流泪症条。
证名。出《素问·脉要精微论》等篇。指不因天热、运动、服药等正常因素引起的异常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