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解剖部位名。见《秘传眼科龙木论》。即眼弦。详该条。
病名。《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三:“有舌下忽高肿起核名舌垫。”宜防风、荆芥、白芷、细辛、羌活、独活、香附、陈皮、灯心煎服。或参见痰包条。
见《湖南野生植物》。为蕨根之别名,详该条。
进针后达到得气而不分补泻的方法。《医经小学》:“先说平针法……掐穴故教深,持针安穴上,令他嗽一声,随嗽归天部,停针再至人,再停归地部,待气候针沉,气若不来至,指甲切其经,次提针向病,针退天地人。”本法
见《东北常用中草药手册》。为角蒿之别名,详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雪莲花之别名,详该条。
出《日华子诸家本草》。为荠苧之别名,详该条。
即戾气。详该条。
即心经病。十二经病之一。《灵枢·经脉》:“是动则病嗌干,心痛,渴而欲饮,是为臂厥。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黄,胁痛,臑臂内后廉痛,掌中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