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骨里
见“乌古部”(332页)。
见“乌古部”(332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见“耶律仁先”(1307页)。
见“和硕特西后旗”(1451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海陵王时(1149—1161),辽宗室耶律怀义以降金后久戍西陲有功,进封。皇统元年(1141),已故开国功臣之一完颜娄室追封。
十六国时期鲜卑乙弗部首领。率部驻牧于西海(又称曲海、屈海、青海,即今青海湖)一带,东邻南凉,南界吐谷浑。因居青海,号称青海王。初依附于吐谷浑,为渠帅,后归降西秦,封安北将军。晋安帝义熙九年(413),
见“萧图玉”(1996页)。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喀什市。辖疏附、伽师2县。管领村庄20处、9驿站、43卡伦、汉屯8处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牧地。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1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和硕特人专称。首领主要为固始汗、哈纳克土谢图,色棱哈坦巴图尔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起相继移住,初分左右两翼,由固始汗子10人分领。左翼达延汗、鄂木布、达兰泰、巴延阿布该阿玉什。
北魏北海王元颢年号。528—529年,凡2年。一说529年4月建号孝基,5月改元建武。
见“交钞”(8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