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书名。布依族地区地方志。1册9章。近人罗骏超(时为该县县长)等修纂。成书于1935年。是书简略记述册亨土地、人口、山川、气候、物产、交通、经济、教育、风俗等。布依族约占全县总人口的70%以上,是布依族
小雪橇。赫哲语音译,亦作“拖拉气”,意为“狗爬犁”,因以狗挽拉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冬季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出现历史很早,元代已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交通工具,据《元史》载,
1870—1952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翻译家。字仲明,号秀真,以字行。经名萨里哈。天津塘沽人。回族。父母早亡,由祖父母抚养。少年时以卖烧饼为业,生活清苦。后从师李正先阿訇,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
蒙古斡亦剌部贵族、蒙元皇室驸马。又译不儿脱阿。其名见于《释迦院碑》。汉文碑铭称“奉佛驸马八立托”,蒙文碑铭作Barstoge。据《史集》载,为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孙,※脱劣勒赤与成吉思汗女扯扯干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辖有5驿站、13卡伦、察哈尔营、旧土尔扈特、哈萨克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5000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
金、元村社中的乡级吏役。《金史·食货志》:村社按户口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设主首,助里正禁察非违,下置壮丁,佐主首巡警盗贼。里正,由富民出钱雇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之,初供役不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又称北扎尔的族、卜扎尔的族或小扎尔的族。自称抓什德。明朝时,和巴沙、昝咂等族活动于互助地区,居牧红崖沟脑,有城堡及庐室。万历(1573—1620)年间,同当地土族、藏族
即“八思巴”(25页)。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