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河西地方守军。唐大中二年(848),张议潮举兵,逐吐蕃守将,收复沙州,遣使至唐告捷。五年(851)春,被唐任为沙州防御使。同年冬,献河西11州图籍。唐置归义军于沙州,以议潮为节度使,领沙、甘、瓜
?—1874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
见“耶律德光”(1323页)。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
见“阿史那结社率”(1241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见“秃里”(1082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隋时疏勒王。其时统有大城12,小城数10,拥兵2千人。臣于突厥,岁送贡赋。大业(605—618)中,遣使赴隋贡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