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外
北魏起义首领。西河胡人。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五月,与建兴王绍起兵反魏。魏主拓跋嗣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率兵3千镇西河招讨之。七月,以河西胡曹龙势众,归附之,杀马结盟,推龙为大单于,献马牛、饮食助龙。八月,龙降魏,执其献于魏,被杀害。
北魏起义首领。西河胡人。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五月,与建兴王绍起兵反魏。魏主拓跋嗣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率兵3千镇西河招讨之。七月,以河西胡曹龙势众,归附之,杀马结盟,推龙为大单于,献马牛、饮食助龙。八月,龙降魏,执其献于魏,被杀害。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清代的一种官服。以黄色面料缝制的短外衣。马褂,原是骑马的服装,衣长与坐骑齐,袖长及肘。面料用黄,以示恩宠。(1)例穿: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领、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长,以侍卫补授之上驷
匈奴、突厥、回鹘等习俗。指以刀划面。①丧葬习俗。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列于帐前,祭之。亲属俱绕帐走马7匝,其中1人至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交流,如此7次方止,以示对死者的哀悼和祭
见“阔列坚”(2274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角昂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丹忠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以功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三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陈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亦答鲁、能木里女真首领赵州不花、乞歹不花、忙古纳等来朝贡马,与卜剌罕卫同时设立,以赵州不花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县
?—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又译印藏呼图克图。明崇祯十三年(1640),奉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参加卫拉特、蒙古王公会盟,参与制定《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见“耶律庶成”(1320页)。
见“土牛线”(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