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拔嵩
见“长孙嵩”(364页)。
见“长孙嵩”(364页)。
乌古迺联盟时期国相。女真完颜部人。※桓、※散达之父。居完颜部邑屯村。辽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劾里钵继任部落联盟长后,被迫接受劾里钵所赠马匹财物,让国相位于劾里
一种以母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简称母系制,泛称母权制。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向父系氏族制过渡。每个氏族由共认出自一个女始祖的后裔组成,有一定居住地域,生产资料归氏族公有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四川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洪武年间(1468—1498),在其地置思曩儿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首领为长官,治理政务。其族屡遣贡使赴京师贡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详见“思曩儿簇长官司”(
元代地名。又译答兰答八思。位于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一支流,和林(今哈尔和林)西。为太宗窝阔台汗驻夏之所,在此召集诸王百官聚会,颁布律令,商议帝位继承及征伐等军国大事。
高车(敕勒)之一部。为高车六种之一。原居于漠北今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掠,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孝文帝征发四镇敕勒兵攻南齐。袁纥部首领树者不愿随魏军南征,遂举兵叛入柔然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亦称契汗、唾契汗。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初为部落名,后以为氏。居罗川(今青海湖东),与罗川北之鲜卑乙弗部相近,风俗也同,其地多狼。早在南凉秃发乌孤继立前,即臣属于秃发鲜卑。南朝刘宋永初二年(西
即葡萄。多年生藤本植物。原产于西域。汉张骞出使西域后,始移栽于中国内地。
参见“昂仁”(1412页)。
勿吉官员。又作俟力归。勿吉族。北魏景明四年(503),奉命使魏朝贡。自是迄正光年(520—525),勿吉朝魏贡使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