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总摄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台湾高山族赛夏人一种特殊祭仪。又称帕司他矮。相传台湾先民中有过一种小黑人,身材矮小,动作敏捷,气力极大(据考证,在人种学上属尼革罗种尼格利陀人),后被赛夏人祖先消灭,为避免矮灵作祟,赛夏人每两年的阴历
蒙古国大将。又译按只带、按只台、按只吉歹、阿勒赤歹等。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赤温之子。勇谋善断,自幼从成吉思汗征战。宋嘉泰三年(1203)侦知克烈部王罕军来袭,预告铁木真(成吉思汗)为备,并随军击
见“喀尔喀左翼部”(2208页)。
见“林丹汗”(1292页)。
旧时满族萨满教祭仪之一。满族前祭神、祭祖。祭时杀猪供献。以毛纯黑猪为牺牲,将其四足绳绑,洗刷洁净,抬入屋内,置于神位或祖先位拜垫前,头西足南。萨满或主人肃跪垫上,以右手执酒杯或净水杯,左手执猪耳灌入之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
见“唆鲁和帖尼”(1865页)。
书名。亦名《华阳国记》。东晋常璩(字道将,蜀郡江原即今四川崇庆人)撰。凡12卷,附属1卷。书成于永和十年(354)。宋以后刻本渐多,现存本以明嘉靖张佳胤刊本和刘大昌刊本为最早,《四部丛刊》、《四部备要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南境。其地居民为藏族之※川藏部落。有明一代其部首领曾多次修复驿站,协助中央政府派往西藏的使节过境。
又译作伊利汗国。蒙古四大汗国之一。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汗之子※旭烈兀所创建。元宪宗三年(1253),旭烈兀受长兄蒙哥汗遣派分镇波斯,统军西征。进入波斯境后,六年(1256),灭亦思马因教派的木剌夷国。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