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答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罕答河、扎童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定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北看丹河流域,或说在萨尔布湖地区。《满洲源流考》改作哈达河卫,并说哈达河即清河,改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罕答河、扎童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定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北看丹河流域,或说在萨尔布湖地区。《满洲源流考》改作哈达河卫,并说哈达河即清河,改误。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每楼日土地撒播种子1斗8升5合至3斗。租种一楼日的土地,交纳地赋1斗5升。
1634—16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八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顺治二年(1645)四月,下嫁土谢图亲王巴达礼子巴雅斯护朗。十四年(1657),封固伦长公主。十六年(165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又称撒拉内八工,与※撒拉“外五工”相对而言,指清乾隆以来位于黄河之南的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地区。“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乾隆四十六年(178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佛林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东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畔的胡伊里河流域。该地产珍珠,曾以之向明朝纳贡。
见“马九霄”(160页)。
土族第一代纳土司。蒙古族,一说藏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纳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部落归附明朝,授总旗,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200余户、男女1068人。附纳土司世系(居地西宁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
见“者列帖卫”(1349页)、“者帖列卫”(1349页)。
撒拉语音译,意为“村庄”。旧时撒拉族社会基层组织。流行于青海、甘肃等地。一种由若干孔木散(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远亲组织)经多次变化反复组合而成的地缘组织。既包括有血缘关系的若干个孔木散的人,也有若干个无
?—1218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纳合氏。承安二年(1197)进士,调大名教授,历比阳令、尚书省令史、彰德军节度副使。贞祐二年(1214),调同知西安军节度使事,历同知临洮、